-“這內閣本就非太祖所創立,要是按照祖製,朕就應該解散內閣。既然幾位祖宗設立內閣而不廢除,又把當初谘詢國事的內閣大學士,建成了掌控外廷的內閣閣老,可見內閣製度是適應了我大明治理國家的需要的。
再說了,朕也沒打算全面恢複古之丞相一職。丞相一職總攬一國之軍政大權,大小事務無不包容。老實說這麼一個不受控製的丞相在宮外,朕也一樣睡不著覺。”朱由檢很坦白的說了自己對丞相職位的看法。
黃立極原本有些滾燙的內心,頓時有些發涼。不知道這崇禎一會要複相,一會說不是恢複丞相,到底是什麼意思。
朱由檢隻是停頓了下,就接著說道:“朕打算重新梳理六部九卿的官職,把各部官員的權利範圍及職責全部確認,並製定成文字。
內閣在六部之上,執掌大明的行政權,但不得乾涉軍事和司法。內閣采取首相負責製,隻要內閣多數成員同意,六部尚書以下均可直接免職,不必征求朕的同意。但六部尚書和內閣成員的任免,必須要經過朕的同意。
吏部和戶部尚書必須入閣,前者為次相,後者為財相。六部九卿之中,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要重新厘定權責。刑部管理緝捕,都察院負責訴訟,大理寺負責司法解釋和審判。此三者直接向朕負責,內閣可以監督和申斥但不能乾預。
至於兵部則和五軍都督府合一,兵部尚書同樣向朕負責,內閣無權乾預。至於內閣成員的數量規定,閣員的權力分配和職責範圍,就由首輔你召集朝中官員擬定。不過內閣首相,必須實行任期製度,每一任期為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作為一名資深官僚,崇禎這簡化版的三權分立的奧妙,黃立極很快就領悟了,這是帝王平衡臣下的權力之術。不過內閣的權力明確固定下來之後,看上去不僅沒有擴大,反而似乎比之前還變小了。
但是內閣權力以文字規定之後,內閣位於六部之上的地位,卻得到了法理依據的支援。在以往,雖然內閣號稱是實相,但是碰到一些強勢的六部尚書,內閣發出的命令卻一樣會被抵製。
這就是因為內閣存在的法理依據不足,按照內閣成立時的書面文字解釋,內閣的權力隻是為皇帝擬旨和提建議而已。要是皇帝不采納內閣的意見,理論上內閣並無權力約束六部。
而一些資格較老的重臣,或是和皇帝關係更為親密的尚書,完全可以不理會內閣發出的命令,因為憑藉他們和皇帝之間的關係,可以從內廷直接否定內閣擬定的命令。沒有司禮監的批紅,換句話說,沒有皇帝的認可,內閣的命令就是廢紙一張。
現在崇禎雖然從六部九卿中剔除了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兵部四個部門,但是卻把其他部門直接放在了內閣之下。也就是說內閣今後發出命令,隻要皇帝不反對,這些部門就必須要遵照執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