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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和大家探討的,是一個經常被提及和研究,卻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始終難以掌握準確平衡的話題,那就是——‘法律與人情!”
低沉平和的聲音,通過話筒與功放的傳遞和擴大,清晰地傳入在場每一個人的耳中。
在座有法律係的學生,立刻豎起了耳朵,他們想聽聽,這位被他視為偶像的年輕公安局長,對這一話題有什麼獨到的見解。
“我們經常聽說的一句話,‘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我們又經常聽說‘法不容情’!”
“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法律不外乎人情,是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不能脫離人類共同的道德情感。”
“而後一句‘法不容情’,指的是必須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不容許摻雜個人情感!”
“由此,我們不免思考,法律與人情兩者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官方的正確答案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法律係教授和學生們不禁會心一笑,確實有點兒意思!
這個有點兒意思,不單指對方風趣的演講方式,更重要的,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沒有,就衝著周局長這一亮相,這一開口,這個味兒就對了!
畢竟大家都知道,周局長並非法學專業出身,不應該苛求太多。
“更詳細的解釋,兩者就是一種相互統一又相互依存的平衡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站在法律人的角度,站在執法者的角度,我們如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去達到或是掌握這種情理與法理的平衡?”
“南宋《名公書判清明集》裡有一句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衡於二者之間,使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則通行而無弊矣。’”
“那麼問題又來了……”
聽到這句‘問題又來了’,台下禁不住發出一陣充滿善意的輕笑。
這似乎是周局長的口頭禪?
“所謂知易行難,儘管我們知道‘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就是最好的結果,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在每一個案子中,都能做到這一點!”
“有時候,在法理與情理的抉擇難度,堪比一個經典的問題——‘母親和女朋友同時掉進河裡,應該救誰?’”
台下再度發出一陣輕笑聲。
周翊也笑了,看著東側的人群說道:“不笑的同學應該都是法律係的,因為他們明白,這其實是一道法學題。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母親與兒子在法律上存在著互相救助的義務,而男女朋友之間則不存在這種法律義務,所以應當救母親!但是,當你實際面臨這種情況的時候,你是否會毫不猶豫地做出選擇?”
知名法學教授顧明德微微點頭,可以確定,這位‘周局’是有點兒東西的。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