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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警官問:“那為什麼吳雯又回北京了呢?”
劉康說:“唉,吳雯終究是一個年輕時尚的女孩子,她見慣了北京的繁華,嫌海川這個城市太過於悶了,就想要回北京住一段時間。我當時覺得讓她回去透透氣也好,所以就沒攔她。早知道會出這種事,我說什麼也不會讓她去北京的。”
張警官說:“那她在北京這段時間,你跟她之間有聯絡嗎?”
劉康說:“肯定有聯絡啊,我們有時會通個電話,互相聊聊近況,也聊一些生意上的事情。”
劉康回答的滴水不漏,張警官也找不到可以懷疑他的地方,便問道,既然你跟吳雯這麼熟悉,你可知道她在北京有什麼仇人之類的嗎?
劉康搖了搖頭,說:“吳雯這個人向來對人很友善的,我不覺得她能有什麼仇人?”
張警官說:“那你覺得有沒有什麼人可能殺害吳雯?”
劉康說:“我印象中想不出有這樣的人。”
張警官歎了一口氣,說:“看來查來查去,還是毫無線索啊。”
劉康說:“不過有一件事情我需要跟你反映一下,可能對你破案有幫助。”
張警官說:“什麼情況?”
劉康說:“是有關吳雯以前的職業的,她以前是北京仙境夜總會的花魁,我就是在仙境夜總會認識她的,不過你們别誤會,我跟她之間沒有那種關係,她當時的名字叫初茜。後來我覺得她在那種環境裡很可憐,就投資跟她一起做生意,讓她脫離了那種環境。警官,你說會不會是因為吳雯又去牽連了她在夜總會時的一些人,才造成她被害的。”
劉康在這個時候故意提及吳雯以前的經曆,就是想把案情複雜化,一個夜總會的花魁小姐,社會關係不知道該有多複雜,警方如果想要查清楚,那不知道要費多大的氣力,這樣子,警方的注意力就不會完全放在他身上了。
張警官果然上當,說:“原來是這樣啊,這倒要好好調查一下。”
劉康心說,你去查吧,能查的到凶手才怪呢。
徐正向省政府作了書面檢討,承認自己在這一次招商活動中,業務素質較差,缺乏一定的經驗,致使被鴻途集團矇騙,給海川市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今後一定總結經驗教訓,再也不犯類似的錯誤。
雖然這一次損失巨大,可是因為這次的決策是海川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的決策,徐正雖然負有領導責任,可是集體決策的事情,總不好懲罰個人過重,這當中也沒有什麼受賄徇私的行為,省政府考慮再三,給予了徐正記行政記大過處分。徐正保住了市長職位,算是逃過了一劫。
對於傅華,徐正雖然有心想要嚴加懲戒,可是考慮到這件事情主要責任在他自己身上,如果過於懲罰傅華太狠,反而會顯得他自己的懲罰太輕,權衡再三,在討論給傅華和羅雨處分的會議上,提議給傅華記過處分,給羅雨警告處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