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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輝把這兩個項目爛尾的原因歸結在開發商對這一地塊定位不準,資金實力跟不上等等之外,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那就是規劃部門曾經調整過相關的規劃,使得項目可開發的面積減少了一部分,從而造成開發商和國土部門為此相互扯皮,開發商希望降低土地出讓金,而國土部門卻不同意,雙方遲遲未能達成一致。
這也是導致了開發商未能繳清土地出讓金的原因之一,張輝認為北京市國土局未能將和開發商之間爭執的問題給解決掉,就貿然的出台決定想把土地給收回去,重新出讓,顯然是十分錯誤的。
再是一點,項目現在的開發商熙海投資在受讓了這兩個項目之後,主動向國土局申請繳清土地出讓金,卻意外的遭到了北京市國土局的拒絕。北京市國土局這麼做顯然是不合理的。
作為一個政府部門,他們是應該儘力幫助民眾解決問題的,而不是想儘辦法與民爭利的。北京市國土局拒不接受熙海投資繳清土地出讓金,其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看到了這兩個項目土地的增值部分,想要通過重新拍賣來攫取這部分利益。
諷刺的是這兩個項目爛尾幾年,隨著周邊的土地價格的暴漲,項目本身增值的部分相當可觀,已經成了很多大集團垂涎的一塊肥肉。北京市國土局在這個時候收回土地,很可能是就是因為這些大集團插手了的緣故。
張輝在報道的最後部分,是引述了他對熙海投資傅華董事長的采訪片段,傅華在這個片段裡說:“他相信這個國度是有法律的存在的,絕對不允許公權力對私人利益的肆無忌憚的違法侵害。因此熙海投資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要儘全力保護公司的合法利益,他相信這兩個項目必然是會回到他的手中的,北京市國土局已經會撤銷他們的錯誤決定。”
傅華知道即使這篇報道尖銳的點出了問題所在,也不意味著北京市國土局就會因此而撤銷收迴天豐源廣場和豐源中心這兩個項目土地的決定的。一篇新聞報道可是沒什麼強製執行力的,它是無法讓北京市國土局撤銷行政決定的。
但是也不能說這篇新聞報道就沒用,這篇新聞報道卻是幫傅華和熙海投資造出了反對國土局的聲勢,直接吹響了熙海投資向北京市國土局發起反擊的號角。
就在這篇新聞報道在英華時報上刊載出來的當天,傅華在北京市高院對國土局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北京市國土局撤銷錯誤的行政行為,接收熙海投資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完成這一次的土地出讓合同。
英華時報對傅華提起起訴的行為進行了跟蹤報道,傅華在報道中再次重申了他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決心,他宣稱要不惜一切代價的將這兩個項目保住。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