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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d2(); “你拿了她的什麼?”馬英娘見張順手裡盤著一個核桃似的玩意兒,不由不快道。
好嘛,玩就玩了,還有定情信物?
張順本來想回答“我拿了她的心”,不過他要真說出這句俏皮話,估計自己就死定了。
他不由嘿嘿一笑,順手拋給了她道:“你自己看!”
這物件原本是陳圓圓的,他頭次見了實在稀奇的緊,就要過來把玩兩天。
說實話,陳圓圓這個女人太有名氣了,哪怕明末曆史水平一泡屎的張順,都聽過她那個“怒髮衝冠為紅顏”的故事。
隻是先前吃過了“孫承宗”這個虧,張順也知道古人也有很多同名同姓之人,要是真按名索驥,恐怕會被坑一頭包。
“圓圓”自稱姓陳名沅,小名“圓圓”,出身蘇州梨園,名動江左。
前些日子受淮揚商賈程賈“所邀”,歌舞一曲,結果這個騙子轉身就把她“賣給”李百戶李金穀了,然後李百戶又把她送給了自己女兒李香做丫頭。
原來是你?眼瞎了的張順這才發覺這圓圓和當初“甄姬”有七分相似。
其實張順也不知道此“陳圓圓”究竟是不是彼“陳圓圓”,不過從她一係列複雜的身世來看,此女大概率就是曆史上那個吳三桂“怒髮衝冠為紅顏的陳圓圓”。
但是,是不是又有什麼關係呢?
無論真的假的,反正自己已經睡了,吳三桂你有本事過來打我啊!
“這是啥?”馬英娘顛來複去看了半天,不由一臉莫名其妙道,“小香爐?”
“還給我吧!”張順眯著眼,伸手笑道。
“切,誰稀罕!”馬英娘隨手拋了回去。
隻是張順可沒有馬英娘那般好身手,頓時手忙腳亂,差點沒接住,掉到地上。
“你瞧你那德性,什麼稀罕物似的!”馬英娘見狀,不由愈發不高興起來。
“吃什麼醋啊,這玩意是圓圓唱了兩支曲兒才掙回來的,我怕給她摔壞了。”張順不由解釋道。
“嘢~我還當什麼值錢玩意兒,看你精貴的樣子!”馬英娘不由翻了個白眼。
張順不知道自己應該表現出什麼表情才好,隻好面無表情道:“據說圓圓陪侍一宴,或度一曲須金五兩!”
“五......金?”馬英娘不由一愣,“她這是鑲金的,還是帶銀的?”
明代一金大概能換五兩至十兩銀子,也就是說這玩意價值五十到一百兩紋銀。
馬英娘自己都是馬伎出身,當然知道要從圍觀群眾之中“騙錢”是多麼難。
先不說她們不出賣身體,就是出賣身體的妓女還有人賒欠嫖資呢,沒想到這丫頭這麼能“騙錢”?
要不是這“圓圓”已經被張順納入房中,馬英娘都有點想把她捉過來,“租賃”出去掙錢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