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法院正式開庭。
一般在開庭前,法官要先確定雙方是否到場。
等這個流程走完後,法官宣讀了法庭紀律,宣佈這場合同糾紛官司正式開始。
“我先確定一下雙方,原告虞沁,是否為本人?”
“是的。”虞沁站了起來。
這場公開開庭,現場還有一些旁聽人員,看到虞沁後也有些激動。
畢竟是大明星。
這其中還有一些是記者媒體,等官司打完後,他們就能拿到第一手新聞進行編輯釋出。
“被告方嘉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代理人蘭雨,是否為本人?”
“是。”
蘭雨一臉得意的站起來。
確定無誤後,法官讓原告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律師鄧波站了起來。
“我的委托人虞沁小姐,因公司並沒有按照之前約定的發展道路為他安排工作,在身體不舒服的情況下,依然要到各地參加活動,於是提出要跟公司解約。
按照合同規定,需要支付剩餘5年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我們沒有異議,但是被告方提出10個億的無理要求,這是我們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的。”
鄧波坐下後,被告方律師陳海站了起來。
“根據合同規定,若簽約藝人要跟經紀公司解約,需要賠付未履行完時限的違約金。
金額按照之前發放最高報酬月份來計算,虞沁小姐,在合約期間最高每月收入為500萬,剩餘未履行合同的時間為60個月,所以需要賠付違約金為三個億。再加上後面一年多時間,公司已經簽下的合同,以及解約後所需加倍賠付的違約金,總計為10個億!”
陪審團一片嘩然。
“太誇張了吧,就算每個月賺500萬,一年也才6000萬,白乾10年都賠不完。”
“現在的明星哪能紅10年啊,能紅個四五年就很厲害了,到時候一旦過氣,接不到那麼多通告,剩下還有那麼多錢要還,估計這輩子都還不起。”
“可惜了,虞沁在嘉悅乾得好好的,怎麼突然想起解約了,真是無法理解。”
“她旁邊那個男的是誰呀,難道剛才微博傳言,虞沁被一家藥企老闆包養了,這件事情是真的?”
法官用法錘敲打著桌子。
“安靜!保持秩序!”
“原告方,你們有什麼證據補充嗎。”
鄧波自信的揚起眉頭。
有全球四大所的法律團隊協助,這份合同甚至每個標點符號都被研究了一遍。
請問怎麼輸?
“當然有,首先是被告方所說最高發放了500萬的報酬,實際上這500萬中,有230萬都是之前沒有發放完畢補發的。
也就是說當月有效的報酬隻有270萬,按照未履行合約的60個月來計算,也才1億7400萬,被告方所說的三個億是無稽之談。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