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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妮麗,這個名字蕭崢自然不會忘記!不過蕭崢還是確認道:“就是哈尼東.吾買爾的妹妹?彭光的女朋友?”
任永樂點頭道:“是的,蕭市長,就是她。”哈妮麗曾經在哈尼東.吾買爾被殺案的突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初這個女子提出了兩個要求,其中一個就是想要到監獄裡探視彭光;第二就是想要向蕭崢要一點生活費,這樣她可以向警方提供她所知道的一切。這兩個要求,蕭崢都滿足了她,並讓任永樂做了安排。
任永樂後來向蕭崢彙報,已經分兩次給哈妮麗打了錢,一次是2萬、一次是3萬,一共5萬,都是從蕭崢自己的銀行卡裡劃出去的。任永樂問蕭崢,是否從哪個口子將這5萬塊報銷了?公安就有辦案經費,其中為提供線索的社會個人可以進行懸賞或者獎勵,所以這5萬塊,要報銷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然而,蕭崢卻說:“我卡裡還有錢嗎?”任永樂道:“還有十多萬的。”蕭崢道:“那就不用報銷了。錢夠用就行了。”很多人一輩子乾活就是為了錢,可在蕭崢這裡,從沒把錢看成是多麼重要的事情,也許這就是格局不同吧?任永樂心裡隻有佩服,也就按照領導的意思辦了。
任永樂還向蕭崢彙報過,安排哈妮麗去見了彭光的事。當初蕭崢因為工作太過繁忙,便隻說了一句“好,我知道了,安排了就好。”今天,哈妮麗又來找他,蕭崢不由問道:“永樂,這位哈妮麗在抓捕哈尼東.吾買爾案的幕後黑手上,曾經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後來我工作忙,哈妮麗的事我也沒怎麼過問。曾經答應過她的事情,都已經落實了吧?”
“落實了。”任永樂回答,“蕭市長您放心。”蕭崢點頭:“那麼,這次她過來,有什麼事嗎?”任永樂曾負責和哈妮麗聯絡,所以哈妮麗就直接和任永樂打了電話,可具體是什麼事情卻不肯說。任永樂道:“蕭市長,她不肯告訴我,隻是說要見了你,親自跟你說。要不要我再去問一問她?她要是堅持不肯說的話,我們也可以不讓她進來。這樣更安全一點。”
“不用,我隻是把相關事情問得更清楚一些而已。她一個女孩子,不會對我造成什麼危險的。”蕭崢道,“你讓她進來吧。”任永樂隻好道:“那好,我給她打電話,她應該還在下面。”蕭崢點了點頭。
任永樂剛剛出門,便愣了下,因為哈妮麗已經站在蕭崢辦公室門口了。任永樂不由問道:“哈妮麗,你怎麼上來的?”哈妮麗朝他一笑道:“我問了幾個人,登記了下,就上來了。”任永樂這才想起來,自從蕭崢擔任市長之後,第一件事就與市委書記陳青山商量了下,將市政府大院向普通老百姓開放。以前,在戴學鬆擔任市長期間,别說市委市政府的辦公大樓,就是市委市政府的大院都是緊閉的,要有通行證方可進出,其他人一律謝絕入內!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