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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記錄粉碎機?
踢完同希臘人競技的第一回合比賽,裡昂全隊馬不停蹄的就奔赴到了波爾多,準備3天後慕雲本賽季第二次的複仇之戰,值得一提的是,在裡昂全隊上下積極備戰的同時,2011/12賽季的冬季轉會視窗,正式關閉。
奧拉斯之前一直拾掇著要在冬窗就給慕雲賣了套現,最後居然沒下手,良心發現了?
非也非也。其實這事兒一門心思比賽的慕雲和加爾德都不知道,慕雲之所以沒有在冬窗就被甩賣,根本原因隻得一個,劉嵐的乾擾。
在得到慕雲的授意後,劉嵐在幾周前,奧拉斯已經開口答應曼城那邊報價後,單獨找到了前者。
其2人的會面持續了整整一天,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劉嵐是把慕雲目前不考慮去英超的中心思想告訴了奧拉斯。
你說你一個球員,想不去就不去?合同在身,還治不了你個小慕雲不成?
行,說的沒錯,奧拉斯是可以強行不經過慕雲同意就把他賣給曼城,可是,有這麼個問題,慕雲是一個人,是人就會有情緒,真要是把慕雲惹毛了,就是不去英國,曼城能怎麼辦?
起訴?可以,上到法院,判決很簡單,慕雲這邊隻需要賠償自己年薪的25倍,就可以強行解除現有合約。
那麼慕雲現有年薪的25倍是多少?20萬歐乘以25,嗯,挺多的,500萬歐元。就慕雲現在的表現,願意為他付這筆錢的球隊到時候肯定能從裡昂排到波爾多,毋庸置疑。
這就是那些很知名的刺頭球星,球隊懲罰的方式也隻能是下放自己二隊,不能亂賣的原因之一。
是故,讓曼城花5000萬歐元去賺慕雲的賠償金500萬,你覺得這生意曼城會做嗎?
再所以球員正常轉會手續都是俱樂部先通知球員所在俱樂部,雙方基本談妥轉會費後,想買人的俱樂部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接觸球員,和想買的球員談個人條件,談妥個人條件,對方也願意和自己簽約後,方才會發出正式的轉會申請,和球員所在俱樂部簽署正式的轉會合約,然後付錢帶人走。
那麼問題來了,隻要慕雲堅持不去,曼城在溝通無果後,還會堅持跟裡昂買人嗎?曼城雖然人傻錢多,但他們老闆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這種白扔錢的生意自然是不肯的,所以問題繞了一圈還是回到了原點,隻要劉嵐代表的慕雲不鬆口,曼城就算再想買慕雲,也下不了這個手。
所以,在咬碎了自己5顆門牙後,奧拉斯不得不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和劉嵐又談了很久。
最終,雙方第二輪的談判也是不歡而散。
強勢的劉嵐最終隻給了奧拉斯2個選擇,至於最終奧拉斯會選擇兩條中的哪一條,亦或者是劉嵐沒提到的第3條路,這個隻有天知地知他才知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