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鋒他們也看出來了。
能常年吃海上這碗飯的,都是沒有别的事可做,又必須要來海上賺錢的人。
哪怕是在海上的漁民,也充滿了各種危險,要不是有必須賺錢的理由,誰願意過這種日子。
12號漁船的那個年輕船主就是這樣,據李鋒他們這艘的船主說,這小子家裡上有七十歲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子,本來家裡日子就隻能勉強過下去。
前陣子他老婆還生了病,急需要救命錢。
所以對方這次才鋌而走險搞了次大的,幫人運了很多的貨,就是想多賺點提成拿回去給家裡老婆治病。
趕走私高檔香菸販賣的肯定都不是一般人,這批貨的主人也是勢力頗大的那種,這批貨要是丟了,12號漁船的船主肯定不敢賴賬,得原價賠償。
也不敢跑路。
人家敢把這麼值錢的貨物交給你,肯定是信得過你,至於這個“信得過”,當然是知道你住在什麼地方,家裡有什麼人,而不是看人品。
貨主也不算欺負人,貨物交給你,弄丟了原價賠償,也算天經地義吧。
放别人身上,可能也就捏著鼻子認了,錢沒了就沒了,保住命就行。
可對於繼續用錢救命的12號漁船船主來說,這批貨一丟,無疑就是要了他的命。
同樣的道理,敢常年吃海上討生活的,心裡都有股子狠勁兒,一般膽子小的人吃不了這碗飯,不說應付各種各樣的危險,你身為一個船主,總得有幾把刷子把手下的船員約束住吧。
所以船主說12號船的船主打算拚命,李鋒也讚同的點了點頭,同行最瞭解同行。
“可他們拚命也沒用啊……”
但在龍九看來,這樣的拚命根本毫無勝算,雙方的力量對比太懸殊了,海盜那邊的人更多,槍械也多,強行拿雞蛋去碰石頭,無異於自取滅亡。
或許在海上的漁船都會準備幾桿槍自衛,可雙方力量懸殊的情況下,這又有什麼用?
這是海上又不是陸地,跑是跑不了的,根本不存在什麼退路,亮出傢夥震懾住對方,就能嚇得對方直接撤離。
一旦雙方交上手,那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而這樣的事情一旦發生,結果也很明顯,12號船上弱小的抵抗力量很快就會被海盜們撲滅,最多隻能濺起一點小浪花。
船主沒看龍九,直接轉身走回船艙,在一個隱秘的空間裡拖出一個箱子。
箱子裡面擺著兩把手工打造的土槍,他自己拿了一把,又把另一把分給一個船員。
李鋒和龍九看到,倒是沒太多的驚訝,海上的危險太多了,總要有點自保性的武器,他們也早看出來,這船主雖然不算什麼惡人,但明顯也不是個善茬。
雖然在這邊私人擁槍也是觸犯法律的,但法律和道德,隻適用於華國這種安定富足的社會。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