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口,敲鼓聲在這個時候響起。
鼓聲密而有勁,是有人在鳴冤。
但凡有人擊鼓鳴冤,縣令就必須升堂。
擊鼓之人正是簫寶山,簫寶山已經查到證據,斷定下毒之人就是賴二,而指使賴二的,就是香姐。
升堂後,公堂外面圍了不少人,簫鐵樹和簫銅樹也知道了,他們不由地跑了過來,並且想過來一堵過程與究竟。
顧景山是帶了證人來的,一個是藥房裡面賣莧粉的,一個是賣酒的,另外還有與賴二住在同一條巷子裡面的人。
縣令升了堂,驚堂木一拍:“堂下所跪何人?”
“草民簫寶山!”
“因何擊鼓?”
“草民娘子前幾天因為被人冤枉入獄,因此擊鼓。”
縣令冷笑一聲:“哦,我當是什麼案,原來是簫家飯館的中毒案,簫家娘子罔顧他人性命,私自在飯菜裡面下毒,導致一共十二人中毒,此等罪行,何冤之有?”
簫寶山道:“大人,我家娘子開飯館做生意的,她沒有動機去下毒謀害食客,食客中毒了,於她有什麼利益?”
外面正在圍觀的百姓亦覺得簫寶山言之有理,一個開飯館做生意的,怎麼會毒害自己的食客呢?
縣令再次冷笑:“本官怎麼知道她的動機是什麼?萬一是她自己嫌生意太好了,故意想讓自己的店裡整一番事情出來呢?”
簫寶山突然抬頭,目光如箭。縣令被他的眼神嚇了一跳。
“大膽,本官有讓你抬起頭來了嗎?”
簫寶山收起目光裡的淩厲,再對縣令道:“大人,飯館投毒這種事情,一般隻有同行才能做得出來。”
“同行?”縣令眼神明顯慌亂了一下:“那你說說,是哪個同行想謀害她啊?”
簫寶山道:“大人,據我所知,中毒之人中的是一種叫莧粉的毒。我這裡帶了三個人來,第一位,藥房裡的掌櫃,他坦言,前幾天死在江上的賴二曾經到店裡買過莧粉。而這個賴二,事發當天來過簫家飯館找他的親戚。
第二位,是縣裡酒莊的掌櫃,賴二在事發之後,拿了一綻銀子到他莊裡打酒,說是前些日子欠的錢全都還清了。很顯然,有人給了賴二一大筆銀子,想讓賴二行凶。
第三位,則是與賴二同一條巷子住的,事發的前兩天,他看到香鄰酒樓的老闆娘曾經找到賴二。”
簫寶山說完,外面的人都紛紛議論起來。
根據簫寶山的推測,這背後指使之人顯然就是香姐啊。
不僅是外面的人,連在公堂裡面的人也露出了不一般的神情。
他們都知道香姐與縣令有交情,那香姐時常出入縣令的後院,縣令也經常去香鄰酒樓喝酒的。
縣令聽完簫寶山的描述,他整個人都慌了。
沒想到簫寶山居然這麼嚴謹,竟然能自己去查案,還能將所有的線索聯絡在一起。
他現在應該怎麼辦?
是繼續包庇香姐呢?還是現在就把香姐召來,再意思意思地審一審呢?
外面的百姓還在看著,他也不能徇私得太厲害,就召人將香姐傳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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