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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係統來大唐正文卷第一千六百七十章言說鯊魚話成真“鯨魚!”吃飯的永穆公主透過窗戶看到有水柱從海中噴出,不止一道。
李易扭頭:“一群灰鯨,噴的水柱小,而且仔細看分叉,兩個出氣口。三丈到五丈來長,比起藍鯨,差距懸殊。”
“有多少肉?”永穆公主估算不出來三丈到五丈的鯨魚重量。
“三丈長的有兩萬多斤,出肉率不清楚,除非多殺幾頭,收集數據。”
李易此時沒考慮過保護鯨魚,條件允許,他會讓人大量捕捉鯨魚、海豚等海洋生物。
如果是為了獲得油脂而殺鯨魚和海豚,顯然不值得。
吃肉行,前提是不可以耗費更多時間,否則下底網,去網更多的青魚、鱈魚不是更好?
“殺一頭夠一萬個人吃一天,就是往回運費勁,咱那裡的海邊,漁船還是太小。”
永穆公主同樣考慮吃,大唐有時候會遇到鯨魚,擱淺了。
哪個地方擱淺一頭鯨魚,當地人上報官府,官府帶人處理,皮儘量完整地剝下來,肉也割好。
鯨魚油是好東西,地方自己層層截留,最後一部分送給皇帝。m.
“等大船的數量增加,到外海捕魚,遇到鯨魚可獵殺。
還有鯊魚,抽時間我釣鯊魚,鯊魚皮和肉都不錯,還有魚鰭,叫魚翅,不用隻吃皮和唇。”
李易說著舔舔嘴唇,有點懷念。
永穆公主眼中露出嚮往:“哪樣我都沒吃過,鯨魚跟鯊魚的肉好吃嗎?”
“不好吃,腥,但是要看怎麼製作,由我來處理,味道就好了,營養價值也高。”
李易對食物的原材料不是很挑剔,什麼魚肉的纖維粗,吃著費勁。
製作之前不會砸鬆散了麼?煎著吃當然費勁了。
另外說鯊魚的肉有騷味,尿素的味道,這個能泡出去。
明太魚乾更難嚼,還不是製作成了拌菜?
永穆公主點下頭:“回程的,先辦正事兒,,我少吃幾口無所謂,百姓能夠吃到更多的糧食才重要。”
“靠岸之後,一邊去收集東西,一邊就釣了,我有自動垂釣鯊魚東西。
眼下船速太快,鯊魚不會追著跑,不然速度慢了,有機會看到海豚跟在後面。
過上個兩三年,在莊子裡建個水族館,養稍微小點的魚,海豚、企鵝都能養,費錢而已。”
李易考慮得長遠,現在有小熊貓、大熊貓、鸚鵡等動物,供人觀賞。
大唐不僅僅有動物被觀賞,還有人,身材矮小的人,被當成觀賞的東西。
“不要太多,帶回去給别人嚐嚐就好,否則占地方。”
永穆公主想著給家人吃一口,莊戶她都不管了。
……
在李易說釣鯊魚的時候,海州還有一群不知道情況,等待他回來的羽林飛騎。
羽林飛騎不閒著,在海裡捕魚,一部分給百姓,一部分賣,一部分送往長安。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第1頁/共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