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排行 分類 完本 書單 專題 用戶中心 原創專區
筆趣繁體小説閲讀 | 免費繁體TXT小説線上看 > 其他 > 方羽修煉五千年 > 第五千八百五十四章 宙天神界

方羽修煉五千年 第五千八百五十四章 宙天神界

作者:李道然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5-28 03:05:25

“為何不進入?”方羽挑眉道,“萬道始魔對怒天神王出手,跟我們進入乾宙仙域找宙天神有什麼關係?”

“這,這現在……仙界局勢大亂啊,我們不該先看看局勢如何發展,再做打算麼?否則可能會陷入被動的局面啊!”孔因勸道。

方羽深吸一口氣,看向孔因,說道:“仙界的局勢,原本掌控在誰的手中?”

突然的問題,讓孔因愣了一下,而後答道:“當然是……神族。”

“所以,現在局勢大亂,亂的是誰?”方羽繼續問道。

“……神族。”孔因答道。

“你看,你明明就明白現在的局勢有利於我們,偏偏就是膽小。”方羽搖了搖頭,說道,“我再說一次,你現在對我而言是有用的,我不會讓你死。”

“跟在我身邊,比在任何地方都要安全……除非我死了。”

孔因沒有說話。

他不是沒話說,而是不敢說。

因為在他心中,他就是怕方羽死在前面啊!

這乾宙仙域與别的仙域不同!

這是距離至高神域最近的一個仙域。

他相信以方羽的實力,與宙天一脈對抗……不說一定能勝,保命是肯定沒問題的。

可是,方羽這般殺入宙天神界……難道不會驚動至高神域麼!?

這可是真正意義上的在至高神域的眼皮子底下啊!

“嗖!嗖!”

在方羽與孔因交談之際,二者先後進入到乾宙仙域當中!

而且,由於方羽用的是餘燼的仙界烙印……因此,他們直接來到了位於乾宙仙域中心地帶的宙天神界的外圍!

“轟轟轟……”

方羽和孔因剛從空間通道中飛出,就感受到一陣炙熱迎面而來。

強悍的威壓,直接落在二者的身上。

“哢哢哢……”

幾乎一瞬間,孔因體內的骨骼就全面崩碎。

“呃啊啊啊……”

孔因慘叫出聲,痛苦萬分。

“靠,你也太弱了。”

方羽看了孔因一眼,抬起手,給其身軀施加了一道大道法則之力,並且將其直接拽入小世界內作為保護。

“轟轟轟……”

前方的威壓持續轟來,並且在猛烈提升。

方羽眯起眼睛。

在來的路上,他已經動用隱之花的能力,將自己以及孔因的氣息都隱匿起來。

一般的法則禁製,根本發現不了他們的存在!

但眼前宙天神界的禁製,卻還是瞬間就給出了反應。

這意味著,宙天神界外圍設下的禁製沒有那麼簡單,不是隻以氣息為探測的手段。

“隻要有活物接近,都會觸髮禁製麼?”方羽心想道。

此時,他還遠遠未進入到宙天神界之中。

光是外圍這道禁製的存在……就足夠阻擋絕大部分的外敵了!

禁製當中蘊含的神道法則之力,殺傷力相當可怕!

正如剛才的孔因。

要不是方羽把他護著,或許再待個兩三秒……就要被這禁製之力直接碾壓粉碎!

“畢竟是神族四大脈之一,底蘊還是有的。”方羽眼神微微閃爍,心想道,“不對,這禁製……其實並沒有被觸發,我所感受到的威能,是這道禁製本身就在持續釋放的!”

“宙天神界內部,並不知道現在界外有我的存在……”

“這樣的話……”

“哢哢哢……”

方羽扛著持續撲來的禁製之力,強行往前。

同時,他開啟了大道之眼,開始洞察這片區域。

一瞬之間,宙天神界外部所設的所有法則禁製……都暴露在方羽的眼前。

法則諸多,遍佈天地,形成了無懈可擊的防禦。

正常情況下,隻有擁有宙天一脈的血脈,才能直接進入其中。

而對方羽來說,要進入宙天神界……有兩種選擇。

一是強闖,直接以大道之眼將所有禁製都破開。

二則是通過貝貝,直接開個傳送門,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其中。

二者的區别在於,前者雖然直接,但會打草驚蛇,讓宙天神界內部的修士有反應的時間。

而後者,則更加隱秘,可以打一個措手不及。

“貝貝。”

思索片刻後,方羽喚出了貝貝。

“汪。”

貝貝跳了出來,搖了搖尾巴。

它看著前方的禁製,甚至都不用方羽說話,眼瞳之中就閃爍光芒。

“嗡嗡嗡……”

一道圓環印記,出現在方羽的身前。

“你越來越乖了。”方羽摸了摸貝貝的頭。

貝貝叫了兩聲,又回到了方羽的上衣內袋。

“嗖!”

方羽直接穿過圓環印記,輕而易舉地進入到宙天神界當中。

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座座懸浮在空中,綻放著神芒的座座仙山!

濃鬱至極的仙氣,遍佈整個界域。

天地之間,法則密佈。

而遠處的天穹,空中……時不時能夠看到一頭頭所謂的神靈掠過,氣息都很強悍。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分享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