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史料上記載的太監如何不好,那是文人寫的史料。
太監再不好,有哪一次亡國是太監的原因?
明朝的東廠、西廠,太監乾過多少次害民的事情?他們一直是為了平衡官場,收拾官員。
太監行事有一個原則,别管過程怎麼樣,保證是為陛下辦好了。
李隆基想了想:“太監下到州府協調縣裡的事情,錢財如何轉換?”
“地方稅收,按照比例給太監,大唐第一巡查團去監督。隻要做到了勤調換,巡查團裡外派辦事的人就不可能出問題。”
李易並不在乎太監貪不貪,把事情辦了,百姓拿到實惠,才是正理。
李隆基考慮的不同:“巡查團的人過去,難道不會收好處?”
“半個月派一次,考科舉的許多人都等著安排官呢,讓他們去巡查,一撥接一撥,收好處?地方給好處都給不起。”
李易有辦法,多派,人多呀,沒事派一支隊伍出去,哪個貪墨的人想收買,他需要一次次花錢。
花的錢比貪的還多,給少了人家不乾啊。
其實根本不存在治理不了的腐敗,而是不能徹底去治理。
腐敗太嚴重了,一下子從頭往下收拾,官府的運作要中斷。
“好辦法。”李隆基不用李易多說,想到了關鍵之處,多派人,一次次派。
“官員貪腐如何能杜絕?”李隆基又問了一個不現實的問題。
“杜絕?三哥,你不如問我怎麼快點把吐蕃給乾掉,這個我有辦法,我甚至親自出手,把他們的政要全殺了。”
李易使勁搖頭,别開玩笑了。
哪一個國家可以杜絕貪腐?他那時世界上最廉政的國家依舊有被收拾的官員。
好處放在眼前,誰來監督?監督的人又是被誰監督?
所有的事情都是依靠人來處理,人就有慾望。
一般人口少,社會福利高,高層次教育普及高的地方,腐敗自然就少。
沒有必要腐敗,該能拿到的都能拿到。
換成大的國家,生活水平又低,貧富差距大,官員不貪,全憑藉信仰嗎?
“如何緩和貪腐情況?”李隆基換一個問法。
“當然是給錢了,要讓官員的收入高於其他人,越是處在低品級的官員越需要錢,他們的俸祿少。
他們需要養家,有應酬,眼看著别的商人賺得多,自己吃個肉都費勁,有人給他們錢,他們就會意誌不堅定。
另外是懲罰,咱大唐對軍隊的要求是,一旦打了敗仗,有辱朝廷顏面,就殺。
官員殺的很少,通常是流放,該殺就殺,放外面繼續當官,犯罪成本就太低了。”
李易想到了曆史上的張知運,正常來說,現在已經死了,不過他還活著,活得很滋潤。
降戶都被安置到華州和同州了,自然不會叛。
張知運就是讓降戶把武器交出來,正常生活。
禦史中丞薑晦去了,降戶跟他抱怨沒有武器,有狼啊什麼的自己殺不了。
薑晦牛逼,代表朝廷,給,把武器都還給降戶了。
然後降戶就反了,把張知運給抓起來,要送到突厥去。
張知運被救,朝廷覺得他喪師辱國,殺了。
對武人就這麼嚴,文官反而是貶和流,文官的犯罪成本低,當然敢動了。
“作報告呢?”李隆基還是不想殺文官。
“有幾個就夠了,其他的殺吧。”李易擺手,都作報告,還是犯罪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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