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既是搭檔,也是情侶。
理所應當要站在一起,要去做同樣的事情,追求同樣的東西。
李長博剛才觸碰付拾一眉心,不過是一點就手,無半分旖旎的心思。
現在忽然被付拾一握住了手指,登時就隻覺得一股熱血從腳下瞬間衝上了頭頂,一下子叫他頭昏腦漲,完全沒了思考能力,隻能任由自己的臉上滾燙髮紅。
甚至他都不敢看付拾一。
可卻沒有任何猶豫,緊緊的反握住,彷彿是刻在骨子裡的本能。
付拾一感覺到李長博的小動作,也是偷偷的笑起來。
她往李長博的身邊悄悄湊近一點,這樣拉手的動作顯得更加自然和親密。
背後的方良一把按住了自己胸口,差點沒尖叫起來:天啊天啊!牽手了牽手了!我要死了!我太高興了!我心裡怎麼這麼甜蜜蜜啊!
方良好不容易遏製住了自己尖叫出聲的慾望,然後就我握拳下定了主意:不行,我明天一定要將這個事情好好和二祥說一說!這種事情,決不能隻有我一個人知曉!
李長博和付拾一倒是渾然不知方良在背後看了個正著——事實上兩人都沒顧得上想起來後頭還跟著一個人。
這會兒李長博緊張得有點兒同手同腳。
就連厚臉皮如城牆的付拾一,這會兒也是難免緊張:從小到大,兩輩子加起來三十幾年,除了幼兒園時候,除了男屍,她還真就沒拉過任何男人的手了!
不過這個感覺嘛,是意外的好。
付拾一偷偷看一眼李長博,又悄悄的用指尖摩挲了一下李長博的手指。感受著跟自己全然不同的觸感。
她不過是個小動作,可李長博卻覺得這一下彷彿直接婆娑在了心口上,一下子叫他彷彿被什麼毛茸茸的東西掃過,登時帶來了一陣陣的酥麻。
但是比那個還要強烈得多。
以至於他會有點兒說不出來的……腿軟?
好在這種感覺最終還是慢慢退去。
最後反倒是變成了一種滿足。
奇怪的滿足。好像隻是牽手,卻已經擁有了所有的東西。
兩人接下來甚至沒有說一句話。就這麼一路走到了拾味館。
到了拾味館跟前,就算捨不得也隻能鬆開手了。
李長博略帶遺憾的鬆開手,然後看一眼付拾一:“付小娘子快進去歇著吧。明日我來接你。”
以前還不覺得,可是現在李長博再說這個話,分明就給了付拾一一種奇奇怪怪的“男朋友接送上下班”的既視感。
然後她不由得深深感歎:和男朋友在一個公司上班真的是太爽了。不僅可以一起上下班,還可以偷偷摸魚看男朋友去!搞不好還能親親我我一下!
付拾一揚起笑臉來,眸光燦爛的提醒李長博:“李縣令該叫我的名字。拾一。”
付小娘子什麼的,聽起來太客氣又太正經了!
頓了頓倒是反應過來自己似乎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於是吐了吐舌頭,趕忙改口:“長博。”
明明就是一個稱呼,可李長博卻感覺一瞬間彷彿有萬千焰火在心頭炸開。
那種滋味,妙不可言。一顆心更是歡欣得像是要蹦出來。
他不由自主就嘴角帶笑,珍而重之的開口:“拾一。”
付拾一按住胸口:媽呀,聲音好聽的人,怎麼叫個名字都能蘇成這樣?!不行了不行了,我強烈要求給我輸一憑冷靜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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